作为中国男篮的明星人物,刘炜在年轻的时候性格也是相当的火爆,除了追打得分王嘉伯和打火机事件外,发生在2004年刘炜脚踢张庆鹏的“踢人事件”同样轰动一时。今天,我们对事不对人,来回顾一下这段历史。

2004年12月1日,CBA常规赛上海主场负辽宁的比赛中,在第四节刚开始1分钟的时候,刘炜在运球时被辽宁队小将张庆鹏抢断得手。此时,被抢断后的刘炜显得极为不冷静,一脚踢倒了准备发动反攻的张庆鹏。

面对刘炜这一极不冷静的行为,辽宁队的替补席突然躁动起来,几名队员同时向裁判表示,这是一次非常明显的恶意犯规。但是,当值裁判并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将刘炜罚出场外。

实际上,这一场比赛双方打得非常激烈,在刘炜踢人之前,张庆鹏有一个假摔的动作也引起了上海队的不满,双方火药味渐浓。

在“刘炜踢人事件”发生后,篮管中心也迅速地作出了处罚:刘炜罚款一万元并停赛一场。

收到处罚通知后,刘炜也向张庆鹏公开道歉。这封致歉信内容为:“在昨天我们与辽宁盼盼队的比赛中,我与辽宁队员张庆鹏发生了身体接触,并用脚踢了对方,事后追悔莫及。我承认做出这样的回应动作是不理智的,虽然当时对方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干净动作,但作为一个优秀运动员,一个国家队队员,我感到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。这样做不仅不利于球员之间的团结,也损害了广大篮球爱好者欣赏一场精彩的比赛,更不利于维护我们CBA形象。对此我向广大球迷道歉,向张庆鹏道歉,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,为我们上海西洋集团大鲨鱼加油,为我们的CBA加油。”

事情到此,看上去应该可以就此了结了。但是,因为“受害人”张庆鹏认为刘炜道歉的措辞不够诚恳,双方又一次打起了嘴仗。

在张庆鹏看来,刘炜是向球迷道歉,不是对他自己道歉,同时也缺乏诚意。“他这不是在向我道歉,这是在向他的球迷道歉,他在耍大牌”,在面对辽宁媒体的时候,他一直忿忿不平。但是,辽宁俱乐部却在那时下达了“封口令”,如果没有主教练蒋兴权的允许,所有队员均不允许就此事再接受媒体的采访。

然而,在刘炜看来,张庆鹏伤害性虽小但动作多。刘炜提到,“要知道在此之前,张庆鹏和一些辽宁队的球员对我们耍了许多小动作,我们的球员贾孝忠就被他们使绊,结果伤了脚踝,中途离场。在第四节时,张庆鹏防不住我,但他这种伤害性的小动作非常多,就在我踢他前,他又一次把我绊倒了。”

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,刘炜本人对这次犯规并没有深刻的认识,只是一味地推卸责任,在他看来,对方挨踢完全是“咎由自取”,而自己的做法只是并不合适的正当防卫而已。

而对于张庆鹏的反应,上海东方队内也有不少人私下里认为,这件事情当了则了,而不是一味纠缠。“篮协都已经处罚刘炜了,他们还想怎么样啊?是不是还想要精神损失费?”不过,对于张庆鹏的不满,上海队没有传出任何官方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