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NBA联盟的球队来说,打球风格受到所在地风俗文化的影响,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:

纽约尼克斯永远带着对全世界的傲慢与偏见。

洛杉矶湖人浮华沉醉如中国六朝贵族的骈体文。

波士顿是狂放与冷酷完美结合的实用主义者。

而看活塞打球,往往会感到说不出的压抑狂躁。仿佛千万台机器正同时开工,在你耳边轰鸣。

印第安纳州最初是印第安人的领地,后来被美国人称作“保守之州”、“苦干之州”。那么,其境内的步行者队是什么画风,你看看他们设计出的,和田间黄土同色的球衣,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
保守,土气,苦干,精准地定义了这支球队的灵魂。

没有什么疑问,在步行者队五十年的历史中,如果要选择一个人代表这支球队,这个人显然就是雷吉·米勒。

这个在NBA历史上第一个将三分球当做常规武器,三分命中数至今仍高居历史第二的传奇巨星,之所以拥有“关键先生”的美誉,以及无与伦比的名声,是因为他和纽约之间的战争。

诸如1994年东部决赛天王山之战的末节25分,1995年东部半决赛第一场的“米勒时刻”8.9秒8分,以及2000年东部决赛第六场,米勒单节17分,踩着纽约尼克斯的尸体,生涯唯一一次打到总决赛。

保守封闭的印第安纳,遇上世界之都纽约,是最具戏剧性的战争!一面是纽约人骨子里的傲慢和鄙夷,一面是印第安纳人民的敏感和放肆。

一个人越是保守,就越是受不了纽约这种地方。而如果这个人偏偏又是雷吉·米勒这种攻击性深入骨髓的怪杰,那么这场战争就必然开始向着荒诞而疯狂的方向发展。

一切就像是唐末的乱世刀锋会,天街踏尽公卿骨,朱门甲第无一半。盛世文明遇上乱世武夫,又岂仅仅是大煞风景而已?

米勒和步行者对纽约做的事情就是这样的,他们就像冲进上流舞会的土匪,享受着毁灭的激情和快感,砸掉眼前的一切,让上流人士们目瞪口呆,徒叹奈何。

在米勒屠杀尼克斯并向全场球迷献上割喉礼之后,整个纽约一片哗然。他们因此成立了专门制作嘲讽米勒标语的社团。每一次对抗,每一次系列赛交手,都让这出著名的恩怨狗血剧向着更加引人入胜的方向发展。正是因为如此,经过纽约的义务宣传和无限放大,世界真正认识了雷吉·米勒和步行者这支球队。

人们看到了这支球队独特的风骨和灵魂:他们在NBA历史上第一次将一个射手捧为球队头牌,并围绕他设置了种种经典的三分球战术。优秀传球手(马克·杰克逊)+内线掩护墙的基本设置(荷兰中锋施米茨),如今已经成了围绕射手设计战术时的标配。热衷于三分球的球队无不对此奉行不渝。

从三分球历史的角度看,印第安纳这自然是开了时代先河。如今的火箭和勇士都应该追认其为开山祖师,并立庙祭祀。

但事实上,当时绝对不会有人这么认为,只会认为这是见识短浅导致的异想天开。原因很简单,当时的四大中锋和乔丹的时代,篮球场上的主流是低位单挑,绕掩护远射这种技术,相比之下缺乏足够的杀伤力和稳定性,一不小心就会被污蔑为软蛋和跳投大队。

事实上也确实如此:米勒为步行者奋战了18个赛季,和纽约斗,和魔术时期的奥尼尔斗,和第二个三连冠期间的乔丹斗;最后好不容易在千禧年杀进总决赛,又遇到了NBA史上实力最强的二人组OK组合,苦战六场败北。到了2005年做最后一搏,偏偏又被奥本山宫殿的群架事件给毁掉了,最终终身无冠。

时至今日,步行者也没有在NBA联盟拿到过总冠军,他们所扮演的角色,始终是时代王者的反抗者和垫脚石。从乔丹、奥尼尔、科比到2012年之后5次和勒布朗·詹姆斯交手,他们一次次和当世最强者苦战到世界尽头,然后败北。

1994年东部决赛,雷吉·米勒的单节25分世人皆知,但天王山之战拿下后,步行者队连输两场,目送尼克斯进了总决赛。

1995年踩着他们进总决赛的变成了奥兰多魔术。

1998年东部决赛第四场,米勒在完成接近压哨的绝杀后旋转舞蹈,第七场他们将乔丹和皮蓬逼得放弃三角进攻,靠争抢前场篮板维持进攻,虽然最后累得乔丹和皮蓬连庆祝的力气都没有了,但终究还是差了口气没能成为胜利者。

2000年总决赛第四场,在科比脚踝扭伤后,他们本有希望扳平大比分。结果那场比赛却成了科比生涯早期最经典的战役之一:科比带着本该躺在医院里的脚踝上,在加时赛里4投全中解决了步行者,将大比分改写成3比1。

这就是他们的另一半灵魂:苦干。

他们缺乏乔丹、奥尼尔、科比、詹姆斯们的天才创造力,基因中又不知道偷懒和放弃,于是不管能不能看到胜利的希望,他们总是倾尽全力去战斗的最后一刻。

事实上,他们本来很可能不是这样的:步行者队在1967年诞生,在上世纪七十年代,这支球队是ANA联盟的统治者,四年里拿到三次总冠军,包括一次蝉联。1976年,ABA和NBA两大联盟合并,步行者队的命运轨迹随即急转直下,成了NBA联盟的边缘球队。直至1987年选中雷吉·米勒,90年代四次打进东部决赛,才算是在NBA有了自己独特的标签。

在雷吉·米勒之后,他们先后选中丹尼·格兰杰和保罗·乔治,迎来进入NBA后的第二个顶峰。

格兰杰和米勒的脾气一脉相承,而保罗·乔治虽然同样以射术精湛著称,但性情上则要安静得多。当勒布朗·詹姆斯带着迈阿密联合军团开始统治东部时,印第安纳步行者是最激烈、最耀眼的反抗者,事实上,他们早在勒布朗·詹姆斯的第一段骑士时期,就和主角成了生死冤家。

他们没有炽热的天赋和才华,但就像格兰杰和米勒之间的一脉相承,他们继承了自雷吉·米勒以来的印第安纳气质,嚣张、硬气、从不胆怯,随时可以把比赛变成一场肉搏。他们的内线群对前场篮板的狂热直指热火的痛处。一如步行者主教练在首轮战胜魔术之后所说,“步行者的篮球”回来了。

2012年到2014年期间,他们连续三年和勒布朗·詹姆斯在东部巅峰交手。

借助主角的关注度,他们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他们的另类,保守,以及倔强:当时的NBA联盟,以热火和雷霆为首,已经在赛场上进入了轻骑兵时代,追求空间和攻防速度。

但步行者不这样玩,他们拥有恐怖的外围个人防守能力,在格兰杰受伤之后,保罗·乔治临危受命接替格兰杰,成为步行者的王牌。

这个年轻的侧翼球员柔韧、敏捷、沉静、好战,以科比为偶像。他的持球技巧并不成熟,但他的接球出手足够大气、精准,凭借超长的臂展和不俗的身高,他能在对手已经封到脸上的情况下,将许多不是机会的三分球投进篮筐。

更重要的是,他以防守起步,有着扎实的步伐功底,失位后恢复防守状态的速度几乎是联盟首选——所以,他可以尝试一对一对付詹姆斯。他们的外围还有乔治·希尔和史蒂文森,再加上在这个时代几乎绝迹的传统巨人希伯特,足以让他们构建起联盟最前列的防守——他们和热火相反,他们习惯性地不夹击对手,只是一路护送对手到禁区,然后让希伯特一掌拍死。

于是可想而知,他们和勒布朗·詹姆斯之间的战斗,成了那三年里的东部压轴戏。

2014年东部决赛,他们面对勒布朗·詹姆斯遭遇了决定性的时代,乔治受伤,球队解体,无力阻挡詹姆斯一年接一年地进总决赛。但恰恰是在他们送出保罗·乔治准备重建时,事情又有了新的惊喜。奥拉迪波飞速成长,速度被开发出来后,突破如同移形换影,不可阻挡;凭着神出鬼没的速度,他成了年度抢断王,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一队,最佳阵容三队。

更重要的是,以奥拉迪波为核心,他们在东部首轮季后赛中,将勒布朗·詹姆斯的球队逼到了角落,迫使勒布朗在一个系列赛里狂砍3场40+,才终于在第七场勉强晋级,七场比赛,他们虽然出局,但总净胜分反而比骑士多出足足40分。

毫无疑问,“步行者的篮球”,又一次回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