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开始今天的推文之前,

又是先给诸位兄弟多说几句。

米国的街头篮球,

与我们本土的差别还是蛮大的,

中国数以万计的野球场,

讲个地域差异。

南方地区,

以两广福建为代表,

更多喜欢打全场比赛,

相较北方来讲,

人不能不多,

但是有一个比较正规的过程,

所以,

比较著名的几个省份,

甚至会举办村赛,

村BA的MVP绝对不止是笑谈而已。

北方则是群众基础不错,

但是野球场打全场就少见许多,

(由于人太多大多数时候野球场是不够用的)

盛名如日落东单,

大部分的比赛也都是以半场的形势开展,

所以,

半场4V4或者5V5就是比较常见的形式了。

之于米国来讲又大有不同,

米国基层基础不错,

球场多,

但是打球的人比起本土来,

就少的多,

原因一是人口基数自然跟我们比不了,原因二是“后院篮球场”比较多,

大家更喜欢私人运动,

凑人打波就少的多,

原因三则是橄榄球棒球的普及程度不比篮球差,

许多人都是橄榄球篮球双管齐下,

不会完全泡在野球场上。

于是,

这就造成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局面,

米国街头更崇尚单挑,3V3以及horse玩法。

单挑与3V3大家都比我明白,

除了美式单挑运球不超三次并且交换发球权以外,

其他的与本土并无太大差别。

horse则是我们相对陌生的玩法,

具体简略的概括如下:

?两个人掷硬币或者石头剪刀布决定谁先投,先出手的那个等于拥有“球权”;

?在半场范围内,他可以用任何方式投篮,如果投进,对手就得在同样的地点、用同样的方式投篮,投不进就加一个字母“H”;

?先出手的如果投不进,对方就抢回了“球权”,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方式,投不进不加字母,投进了,对手投不进就加一个字母;

?必须口头跟对手说明投篮方式和步骤;

?不可以扣篮;

?累积满五个字母就算输;

?比赛可以在两人以上之间进行。

NBA曾经也重视过horse比赛,

早在1978年,

全明星周末上就举办过,

最终杀入决赛的是两大控球高手,

皮特.马拉维奇与保罗.韦斯特法尔,

但由于前者意外受伤,

老巴里递补进了决赛,

后来也是韦斯特法尔拿下了那次冠军。

自那以后,

或许是效果并不好,

这个比赛被雪藏了,

一直到2009年的全明星周末上,

才又一次被拿出来举办,

结果,

09年与10年连续举办了两届,

捧杯的都是杜兰特,

比赛也因为缺乏观赏性也再次被拿掉了。

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

并不是说杜兰特的手活比同为参赛对手的隆多们好,

而是阿杜很好的利用了规则,

说白了,

horse是个投篮游戏,

当某人的射程足够远时,

跟不上射程的人,必然要被淘汰。

两场比赛,

杜兰特凭借超远投射支配了对手。

而就在昨天,

这项比赛又被拿出来讨论了,

新冠在米国肆虐,

nba想要热度的话,

总不能天天指望球员们当主播打游戏,

或者是拍摄沙雕视频(詹姆斯别看我!)来维持生活吧?

所以,

NBA正在和ESPN设计一种全新的形式,

让大牌球星在自家的球馆里,

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较量。

隔空比技巧,

历史独一档……

当然了,

听起来很有意思,

但这东西本身就存在缺陷,

否则小帅也不会凭借投篮卫冕成功。

nba的心思是好的,

只是用这种街头的形式附加在职业球员身上,

肉眼可见的未来是,

这项运动最终会演变为无聊的投篮练习……

所以啊,

真要想用这些新颖的手段去保持流量,

首先得想想,

如何改变赛制,

才能让这个项目,

变得不那么乏味。